编者按:“第二套房”的定义终于清晰起来。12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452号文),明确了“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等相对从严的落实“9·27房贷新政”的补充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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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界定标准敲定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452号文),明确了“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等相对从严的落实“9·27房贷新政”的补充规定。 ☆按“家庭”界定贷款次数 ☆补充规定仍存难解“误区” ☆各行须按新规出台新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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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新政为何在CPI公布后出台 |
细心的人或许会发现,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刊登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其落款时间是12月5日,但央行和银监会直至昨日下午才正式公布相关信息,这无疑使得市场对于这个“时间差”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一系列看似巧合的背后却值得细细品味。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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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套20多年房龄的售后公房,面积约40平方米,报价52万元。中介公司两三次组织买房人集体看房,三天内房价一路从52万元升至55万元,最终达到58.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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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价一路高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发改委公布最新调查显示,今年8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8.2%,涨幅创两年来新高,环比上涨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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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调控政策总体取向已十分明朗,将突出商品房的自住消费功能,投资功能将受到抑制;商品房投资炒作最终要受市场实际需求制约,租金和房价的严重背离已是投资买房的最基本市场风险;高价位的商品房面临变现的困难。 近来国内商品房价格普遍上涨,原因虽然多样,但重要原因之一是今年以来股市财富效应和近期部分资金从股市撤出进入房地产市场,抬高了房地产市场预期,并推高商品房价格上涨。而鉴于目前商品房市场已与几年前不同,大部分商品房价值潜力已经充分挖掘,整个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市场结构、住房心理、投资理念等都在发生变化,仅靠商品房的区域性、稀缺性并不能支持其价格过猛上涨,对于已经充分挖掘价值潜力的商品房,未来价格还会出现调整和阶段性下跌,这在2005年末和2006年已经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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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两年多的调控,我国房地产价格不跌反涨,在2007年更是走出如日中天的涨势,调控确立的稳定房价目标并未实现,此中蕴涵的深层次原因,不能不引起我们尤其是政府的深刻反思。究竟是什么力量在支撑房价上涨与调控政策抗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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