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财经频道>>滚动新闻>>正文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中国证监会连发两道金牌 股权激励从严审批
2008年5月6日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何军 选稿:方翔

  东方网5月6日消息:日前从多家上市公司获悉,中国证监会已就股权激励有关事项下发两个备忘录,对多个敏感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提高了股权激励的审核标准。

  对于少数上市公司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时授予价格过低的问题,备忘录规定,以定向发行方式进行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授予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如果激励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股票
授予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低于上述标准,激励方案将由中国证监会重组审核委员会讨论决定。

  备忘录强调,上市公司设定的行权指标须考虑公司的业绩情况,原则上实行股权激励后的业绩指标(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不低于历史水平。此外,鼓励上市公司同时采用市值指标(各考核期内的平均市值水平不低于同期市场综合指数或成份股指数)和行业比较指标(业绩指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为规避监管,少数上市公司曾借道股东实施股权激励,这一模式今后将被叫停。备忘录规定,股东不得直接向激励对象赠予(或转让)股份。股东拟提供股份的,应当先将股份赠予(或转让)上市公司,并视为上市公司以零价格(或特定价格)向这部分股东定向回购股份。然后,按照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由上市公司将股份一年内授予激励对象。

  对于监事能否成为激励对象的问题,国资委曾规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监事不能成为激励对象,一般公司并无此限制。而备忘录明确,为确保上市公司监事独立性,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

  备忘录还规定,上市公司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预留股份。确有需要预留股份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百分之十。

  •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简介
  •   2008年5月5日 17:18
  • 证监会第十届发审委成立 尚福林强调“清白无价”
  •   2008年5月5日 09:09
  • 证监会:大小非和再融资问题并不“猛烈”
  •   2008年5月5日 08:57
  • 证监会澄清:大小非和再融资并不"猛烈"
  •   2008年5月5日 06:36
  • 证监会:基金公司可赴港设立分支机构
  •   2008年5月5日 06:19
  • 高风险理财卷土重来
  • 车价走势争论
  • 首只保本基金明起发售
  • 4老1小家庭如何理财
  • 黄金周期待"软着陆"
  • 一季度城镇失业率4%
  • "耐克"汽车:象只古怪鞋?
  • 专家:房地产开发商的首要任务是保护资金链
  • 银监会2007年报:中小银行流动性面临挑战
  • 人民币汇率年内或有贬值压力 或到十字路口
  • 王旭东接任电监会主席 业内称监管经验丰富
  • 车价走势争论:权威部门看跌 汽车企业喊涨
  • 商务部最新报告:今年出口增速将达10%
  • 北京车展概念车大赏
  • 我国资本充足率达标银行已达161家
  • 上海:20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2020年建成
  • 500千伏世博输变电工程明年竣工
  • 衰退还是企稳? 深度解读美国经济数据
  • 大米输出国组织:泰国酝酿大米"欧佩克"惹争议
  • 应对油价攀升 美航空公司巧施"减速计"
  • 车展上的10款和谐小车
    5月8款新车将上市
    "80后"车型很"动漫"
    7款小车优惠一览
    [关闭窗口]  [打印]
     
    东方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