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方网12月8日消息: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6日表示,银监会将规范引导民间金融健康发展,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制定颁布《民间借贷条例》。
银监会合作部主任臧景范也透露,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小额贷款公司指导意见》将于近期出台,该办法目前已经制定完毕。《意见》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只贷不存”小额贷款组织,改建为村镇银行或贷款公司,并允许这些机构按照市场原则和风险可控原则向
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
蒋定之表示,制定《民间借贷条例》有助于规范和引导农村地区民间借贷,发挥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拾遗补缺作用。
去年末,银监会放开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由此开始了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今年10月份,银监会又将试点的范围扩大到了全国。据臧景范透露,目前,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已经成立了24家,此外,银监会还批准了大约60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目前这些机构正在紧张的筹建之中。
人民银行对三类新型金融机构的货币政策非常关注,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利率、存款准备金、信贷等政策都进行了积极的研究分析。而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易纲也公开表示,农村金融改革应坚持政策扶持原则,财政、央行、金融都要对农村金融给予政策倾斜,比如较低的税率、优惠政策、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