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9月10日消息:7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国务院审议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监管部门在上市公司监管中的角色和定位,即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应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促使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投资者披露信息,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 条例强化了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方面的要求,鼓励公司通过定向增发等手段实现整体上市,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投资等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上市公司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