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方网7月1日消息:今天起,交强险的费率浮动新办法将正式实施,而上海则将继续采取“双挂钩”制度。具体办法是,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按照保监会公布的全国统一标准执行;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继续沿用上海现行办法。
根据国家实行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交强险费率将与交通事故挂钩。同时,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和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挂钩。为此,
按照国家《暂行办法》的精神,并结合上海实际,上海保监局与上海市公安局共同研究制订了费率浮动实施意见,继续实行“双挂钩”制度。
自2004年4月起,上海率先探索实行的三责险以及后来的交强险费率与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双挂钩”制度。3年多的实践表明,费率浮动制度在上海城市交通管理中减少了上海交通的死亡事故,并且对排堵保畅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上海市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累计出具有效保单444.48万份。其中,因上年交通记录良好且无理赔致使保费下浮的保单229.16万份,占51.55%,因下浮少收保费4.61亿元;因上年出现违法违章和保险理赔等,致使保费上浮的保单48.79万份,占10.98%,因上浮多收保费1.66亿元;费率不变的保单166.53万份,占37.47%。上、下浮相抵共计少收保费2.95亿元,政府有关部门运用保险的机制每年拿出近1亿元奖励交通记录良好且无理赔记录的投保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