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宅“变脸”办公楼将受到严格的行政监管;一间房只能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要加大监管……昨天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关于《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执法检查后整改情况的跟踪报告,对有关部门就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所给的“说法”表示满意。
住宅物业执法检查是市人大2006年的重点监督项目之一。检查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市政府办公
厅印发了审议意见书,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也对政府有关部门的整改工作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跟踪监督,并作了专题调研。对此,市政府各部门在六方面进行整改。针对群租问题,本市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居住房屋应当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分门进出的客厅、厨房间、卫生间等,均不得单独出租;一间房间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出租给家庭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居住房屋不得分割搭建若干小间,按间或按床位出、转租。
市人大认为,市政府有关部门对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执法检查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态度认真,提出的政策和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将继续跟踪有关整改工作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