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公司为“人”服务
东方网12月14日消息:寿险公司是不是无所不保?面对这样一个问题,相信大家都能直接回答“当然不是”。那么寿险公司会承保哪些种类的风险,对承保的风险又有什么样的具体要求呢?
按照风险损害的对象,可以将风险划分为人身风险、财产风险和责任风险。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一般由财产险公司经营,人身风险则主要由寿险公司经营。寿险公司通过销售寿险、健康险和意外险产品为客户提供服务,保障其能顺利度过由于生、老、病、死、残而导致的经济困难时期。可以说,寿险公司只承保与人身体直接相关的风险。
寿险公司在承保上述人身风险时,都会考察投保人是否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或可保利益”。原则上,寿险公司通过判断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是否会给投保人带来经济损失或精神打击,以此来判断投保人是否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各家公司都会制定出详细的规则,列举出存在保险利益的情况。比如,投保人对本人具有保险利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保险利益。通过确定保险利益,寿险公司可以有效控制“道德风险”——投保人为尽早获得保险金,不惜采用违法手段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简而言之,不具有保险利益的投保,寿险公司不会承保。寿险公司确定保险利益的措施实际上也是在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寿险公司在承保时还会通过核保筛选投保风险。对于高于标准情况的风险,寿险公司会加收保费或拒绝承保来保证客户间的公平性。与此同时,通过减少对高风险人群的承保,寿险公司可以控制风险,确保长期稳健经营,及时、充足的理赔,从而维护客户的利益。
寿险公司不是“无所不保”,寿险公司只能经营人身风险,无法承保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为了实现寿险公司和客户的双赢,寿险公司会采取再保险等风险控制手段,加强偿付能力,扩大承保风险的范围。
编辑:方翔 来源:新民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