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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 职工也将有“发言权”

东方网1月10日消息:在今后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并不完全由“一把手”、总经理说了算,企业职工也将拥有“发言权”,未按规定妥善安置职工的转让行为无效。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办法》还规定,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编辑:赵立翔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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