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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草案征询市民 东方网上可查全文

东方网1月6日消息:物业管理行业直接关系到群众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上海市人民政府在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提请审议的《上海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全文今天面向全社会公布,并广泛征求市民意见。

市民可在《解放日报》、《新民晚报》、《上海法治报》、东方网、上海人大信息窗看到草案全文。

市民可以将书面意见或电子邮件寄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为: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政编码为200003,电子信箱为fgw@spcsc.sh.cn。市民也可以通过电话反映意见。电话为63273357。


编辑:方翔  来源:青年报 


  • 物业收费管理办法颁布 明年元旦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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