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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透明和效率 发审委掀开神秘面纱

东方网12月12日消息:随着《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备受关注的发审委制度改革终于揭开面纱。今年以来,市场围绕新股“变脸”问题展开的种种讨论,都集中在包括发审委在内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改革上,如今暂行办法出台,新面孔的发审委究竟会给市场带来怎样不同的气息呢?

追求透明和效率

杰兴投资董事长任文兴将暂行办法最大的特色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透明,二是效率。

一方面,与以前条例相比,现在发审委会议时间、参会委员和审核单位名单、审核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开,会议投票表决也从无记名改为记名方式,这些都将加强审核过程中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委员人数从80人降为25人,二审制改为一审制等措施无疑也是体现了证监会提高审核效率的意图。

此外,由于公开名字和建立问责机制,能够使审核委员的责任和权利更加对等。任文兴说,以往发审委对股票能不能上市作用不大,这也造成了个别委员在工作中表现比较随意,暂行办法在这一方面会有很大的改善。

并非一改就灵

对发审委而言,作用是对拟上市企业进行“体检”,向市场提供合格“商品”。但市场人士认为,一是在有限时间内对企业进行真实全面的审核困难重重,二是利益驱动依然存在,这是目前发审委改革仍不能回避的问题。

任文兴表示,在证券市场中,指望一个机构的一次改革能解决所有问题,这不是现实和科学的态度,所以还需借助一系列措施去推进整个市场环境的发展。申银万国市场研究部经理桂浩明也认为,由于目前我国股市还存在股权分裂、所有者缺位等深层次问题,即使通过改革使发行制度更趋完善,也不可能完全杜绝上市公司业绩“变脸”情况的发生。

等待保荐制度共舞

据悉,作为与发审委改革配套的保荐制度相关文件近期也将出台。

“改革发审委和推出保荐制度,其目的都是为了尽可能减少证券市场上的假冒伪劣公司”,任文兴认为,暂行办法无疑是一个良好的信号,即管理层更倾向于利用社会监督力量来逐步强化市场主体的约束机制。在保荐制度下,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监管责任将由保荐机构承担,这将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减少变脸现象,从而为未来发行制度进一步市场化打下基础。

《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实施重点

●向社会公布发审委会议时间、参会委员名单、审核企业名单及发审委会议审核结果

●发审委员减至25人,部分为专职,每届任期1年

●发审委对企业的发行申请只进行一次审核

●召开发审委会议参会委员为7名,记名投票,5票赞成为通过

●建立发审委委员的问责机制和监督机制


编辑:方翔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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