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夜饭人均消费涨价了
东方网1月8日消息:面对饭店酒楼年夜饭到处“满”字牌高挂,市民们是否留意过,你的订位是否附带了“最低消费”?昨日,记者随机致电上海15家饭店,发现95%的饭店年夜饭均设有最低消费。记者算了笔账,老百姓在外吃顿年夜饭,其花销要比平时在外吃饭高出10-40%。
饭店酒楼设立年夜饭“最低消费”的方式也各有不同:如廊亦舫(正大店)的包厢和大厅的最低套菜消费分别为2000元/桌和1280元/桌,南京西路上的梅龙镇酒家包厢和大厅的最低消费分别为2080元/桌和1580元/桌;海上明月包厢的最低消费分为1800元、2000元几档;还有按人头来规定最低消费的,徐家私菜精作坊淮海店的年夜饭提供三种套菜:388元/位、488元/位和588元/位。
一饭店知情人士表示,平时该饭店的大堂都不设最低消费的,大年夜这天增设的包房最低消费也从平时的600元上涨到了1000元。
一位去年在外吃年夜饭的汪先生介绍说,当他们全家开始点菜时,才知道包房设有最低消费。为了凑足1000元的最低消费,他们一家3口点了很多其实根本吃不掉的菜,很是浪费。
据上海市经委提供的数据表明,上海人平时在外吃饭的人均消费约为30-50元。2003年,约有500万上海人在外吃年夜饭,餐饮界也赚进了约4亿元。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今年的年夜饭市场,不论从就餐人数和人均消费来说,都不会少于去年。也就是说,市民今年在外吃年夜饭的人均消费,将达到80-100元,比平时消费约上涨了10-40%。
那么餐饮企业设最低消费是否合法?昨日,记者专程采访了上海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袁蓓均。他认为,目前,上海尚无相关法律规定消费场所不能设最低消费,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有“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的规定。“知情权”指消费者在消费前,商家事先必须明确告知场所设有最低消费。而“选择权”指消费者在知情后,有选择或拒绝的权利。
编辑:王秋霞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钱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