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聚切莫忽视防窃
东方网1月7日消息:记者近日对有关部门采访时获悉,服务部门对服务场所内的失窃物品不承担法律责任,消费者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一位市民反映,他们一家在本市一家酒店吃饭时,酒店忘记给他的西装套上罩子,自己也没注意,结果西装里的钱包不翼而飞。而对此酒店方声称不负此责任。
上海申茂律师事务所沈利律师表示,对于在公共服务场所失窃的物品,除非证明其有特别过错,否则服务部门是没有赔偿义务的,消费者应该更注意自我保护,对自己的财物做出一定的保护措施或将物品寄存到专门的保管处。
编辑:王秋霞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王锋 李晓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