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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备受关注的交强险暴利的争论,在进入2008年之后依然没有停歇。一份由1055位车主委托律师刘家辉起草的《关于对中国平安高管千万薪酬进行调查的请求》已于近日送达保监会。这一《请求》见诸报端后,中国平安方面称:交强险收入无义务披露,将交强险与高管年薪两者做牵强联系是不科学的。并且认为,将交强险这一敏感话题与中国平安高管薪酬联系在一起纯属炒作。(见4月7日出版的《中国经济周
刊》)
交强险余波未了,随着1055位车主的调查吁求,事件将如何延展,我们翘首以待。在此关口,作为利益方的中国平安终于出面回应了,但无论是“交强险收入无义务披露”的说辞,还是“将交强险这一敏感话题与中国平安高管薪酬联系在一起纯属炒作”的说法,流露出的权力傲慢让人惊愕。
其实,当这一《请求》见诸报端时,就有人认为,这是律师和车主眼红平安高管的千万薪酬。对此,刘家辉律师回应:“如果不是交强险,我们再眼红,也没有理由请求保监会调查处理中国平安天价年薪,最多可以说几句‘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罢了。交强险却让我们有理由‘眼红’,因为交强险保费不是保险公司的财产,而是所有投保人的共同财产。作为投保人中的每一分子,我们每一位车主都有权利‘眼红’!”
这番铿锵有力的回答,即便是炒作,即便是眼红,也持之有据。须知,交强险是公益险,凭什么出现如此状况———2007年的交强险年度经营报告显示,实际赔款为44亿元,经营成本却高达141亿元,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用29亿元。经营成本比赔款还高,这正常吗?须知,交强险的要义是服务投保人,交强险是投保人的血汗钱,我们凭什么没有权力追问?
交强险经营成本过高,不仅是坊间的共识,也不仅是车主的切身之痛。“总体来看,交强险经营成本还是太高”———在1月25日召开的2008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也关注了中国第一个强制性险种———交强险。正因为交强险经营成本过高,车主才有强烈的被剥夺感和不公平感。
此前,公众不止一次地呼吁,相关部门要尽快将交强险经营成本公之于众。因为只有知道款项的来龙去脉以及具体走向,我们才能知道其中有无猫腻。
其实,只要中国平安高管的千万薪酬符合程序正义,谁也不会眼红。人们之所以有微词,恰恰是因为相关信息不透明,公众无法洞悉真相。我们只是想知道,高管的年薪在交强险中分摊了多少?分摊理由是什么?这些要求并不过分,它是投保人最基本的知情权。
没有真相就没有和解。在公众频频追问的态势下,掩盖真相只会使事态恶化,闪烁其词只会让疑窦丛生。
其实,只要相关部门拿出足够的勇气和开放的胸襟,敢于直面车主的疑问,我相信,没有什么问题解决不了。(王石川)
(来源:工人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