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4月22日消息:4月22日刊登黄冠撰写的“每日一评”《加盟慈善,“富人”该有紧迫感》,全文如下: 一项统计表明,我国年捐赠超过100万元的上市公司,只占总体的很小部分,甚至有数百家上市公司公益捐款数为零。而在高收入人群中,慈善行动当前还是“新闻”。对此,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表示,虽然企业社会责任在西方社会已经是一种普遍的观念,但在中国依然有待提倡。(据新华
社4月21日报道)“财富效应”正在成就越来越多的“富人”,社会也正在累积期待。“炒房”“炒股”“炒基金”,我们的民族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迎来财富涌流。然而,对待先富起来的一群人,大家的心态却有些微妙,妒富、“仇富”等不良心态一定程度存在。个中原因虽然复杂,但部分“富人”不承担社会责任,至少也是原因之一。 慈善,并非是富对贫的单项施与。财富要进一步积累,就要不断扩大再生产。试想,“仇富”心态广泛存在,富者中有人会不会也像过去的“财主”那样,把钱埋入地下才觉得安心?所以,“先富”帮“后富”是义务,而慈善是弥合贫富差距、进而促进和谐的有效途径——“富人”慈善,其实也是在帮自己。 当然,我们富的时间还不长,富得还不够足,慈善在中国企业和企业家中蔚然成风还需要一个过程。同时,社会也要为慈善多创造条件。据报道,中国富豪行善有“四怕”:一怕惹麻烦,二怕钱去向不明,三怕体制限制,四怕被指“出风头”。中国还未出现像比尔·盖茨那样的慈善家,可能还需反思制度、环境等多方面因素。比如,目前我国只有极少数慈善机构获得了政府的特别许可,有权开出能得到政府财政部门认可的捐赠证明。对加盟慈善者,是否能在税收等方面给予更便捷、更合理的回报?因为这事关社会风气、社会稳定,而不只是几个钱的事。 一个健康、追求幸福的人,不能没有一颗感恩的心。一个健康、追求可持续发展的企业,不能忘记自己的社会责任。因此,加盟慈善,不仅“富人”,也包括我们,都该有些紧迫感。慈善事业被经济学家称作“社会的第三次分配”。目前我国尚有较多的贫困人口,加之近年来出现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家庭保障功能弱化现象等,无形中让慈善事业肩负了更多的责任。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慈善事业还处于初级阶段。比如很多人对慈善事业所知甚少,对慈善组织了解不多,更不要说熟悉参与慈善事业或慈善活动的方式与途径。 发展慈善事业有一个极其重要的条件,就是诚信,而这一点恰是制约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一个瓶颈。截至2004年底,我国慈善机构获得的捐助总额大约50亿元人民币,仅相当于中国2004年GDP的0.05%,而在美国这一比例占到2.1%;中国私人捐赠每年10亿元人民币,而2003年美国私人捐款就达2410亿美元,我们与美国存在着7000倍的差距。 “最后一公里”是指慈善事业的最后环节,也就是慈善事业的具体运作项目。突破“最后一公里”瓶颈,不是建立更多的硬件设施,而是要构建完善的软件管理,修补税收、审计等相关法律的漏洞。只有这样,才能加快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