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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动车轻微碰擦处置简易程序引争议


2006年11月14日10:33

  从本月起,上海市试行《上海市机动车互碰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的赔偿处理办法(试行)》,届时,2000元以下的物损事故将无需报警,当事人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这有利于快速处理轻微事故,保证道路通畅。

  根据《办法》规定,自试行起,事故双方的损失各在2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除一方过错造成的事故外,均视为双方共同过错,不分责任大小,应先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
地方,双方互验驾驶证、行驶证及保险证,确认无异议的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在取得报案号后按要求填写交通事故记录书,直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不需值勤民警处理(当事人自行协商赔偿事宜无需向保险公司索赔的除外)。

  当事一方或双方发生车辆损失均在2000元以上、累计损失在30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其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后报警处理;当事人对事故基本事实有争议的,应共同标明位置后,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处报警等候处理。值勤民警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按简易程序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消费者反应不一

  出租车司机李师傅:

  我开了这么多年的车,对出事的车,只要稍微检查一下,就能大概估摸出这次损失有多少了。但要是自己碰到事故,我还是倾向于请警察出面。

  车主小王:

  车辆小擦小碰,在大家都接受的情况下,我一般选择“私了”。快速撤离,往大了说是为了方便别人,往小了说,也是节省当事人的时间。

  当然,我会与对方司机协商,双方都用手机拍照取证,拍一张远景,拍一张近的,出示给警察也好,给保险公司也好,总算是有一个证据。公务员刘女士:

  我认为这个规定还是很人性化的,加快了小擦小撞的处理速度,把道路让给了需要通行的人们。

  公司职员赵先生:

  我认为,还是要看对方的态度,如果双方都有责任的,总是先问问有没有买保险,如果可以的话尽量找保险公司来理赔。有的人却不肯买账,一定要争出个理,一耽误就是半个小时。还有的人明明理亏,可无理也要争三分,像这样的人,我情愿让警察解决。

  老师郑女士:

  有次我和前面一辆车追尾,其实也就擦了一下,不过几分钟的时间,后面的车乱成一锅粥,喇叭声此起彼伏。那起事故我们耽搁了近半小时。所以我认为实施这项办法对于排堵保畅还是很有好处的。

  简易程序亦有条件

  交通部门表示,符合这一简易程序况必须有三个前提:第一、车辆需第一时间自行撤离事故现场;第二、相关的车辆均是本市投保机动车;第三、没有3类违法行为,即酒后驾车、无证驾驶、未年检。

  另外,交通部门还表示,本《办法》仅适用于机动车持本市16家保险公司签发的强制保险凭证。另外,在上海2004年5月1日之前投保的商业三者险,目前还不能纳入这个范围之内。

  对于快速处置,有的消费者感到疑问,如果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后,如果一方反悔,是否可以要求交警重新立案处理?交通部门表示,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目的就是为了保障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缓解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对适用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是不允许再处理的。实行快速处理后的交通事故,如果有出现当事人因伤情变化导致轻伤、重伤、死亡等情况的,事故处理中队会依照一般程序立案后进一步补充调查。

  如果万一责任方不履行赔偿责任怎么办?交警表示,使用快速处理,当事各方就损害赔偿无法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可凭《事故认定书》和估损凭证向案发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需要其他方的当事人和车辆登记材料,可持书面报告向辖区交警大队要求提供。

  法律界:新规可灵活掌握

  相关法律界人士认为,交通事故快速处置新规规定,交通事故物损2000元以下事主可自行处理。其初衷是鼓励肇事双方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自行处理交通事故,以保持城市交通畅通,但是并不要求交通肇事双方强制执行,如果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存在较大争议,则还是应该待交警来处理解决,以减少纠纷。在等待交警的过程中,如双方同意先移动车辆,以保持交通畅通,双方可以采取手机或相机拍照等方式先行自行取证,但是在此之前双方必须签订双方同意破坏现场,以照片取证的书面证明,待交警到来后,向交警出示,拍下的照片才能被法律视为有效证据,至于向破坏肇事现场以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的问题则无须担心,因为保险公司的赔款依据都是以交警的处理意见为最终依据的。

  处理流程

  1.发生单车损失2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应立即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

  2.各自出示互验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凭证。

  3.双方立即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在报案后填写《上海市机动车互碰物损交通事故记录书》。

  4.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进行定损,保险公司未能按约定定损的,当事人可申请物损评估机构定损。

  5.当事人对保险公司或评估机构的定损无异议的,应当在物损评估意见书上签名认可,并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或无责任限额内互赔。

  6.当事人持《记录书》及保险合同规定应提供的单证,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来源:文汇报  选稿: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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