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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市场制度改革出现新突破

  自从1999年下半年以来,中国证券市场开始了以市场化、规范化、机构化和国际化为导向的全面改革。四年多来,证券市场在制度建设上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

  2004年,中国证券市场改革和制度建设在原来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突破。首先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将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提升到新的高度,以"国九条"颁布为核心,统一了思想和认识,明确了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的基本方向。改革越深化,人们就越明确意识到,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不仅仅是资本市场本身的问题,而是跟中国的经济、金融和企业体制结合在一起的。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需要得到多部门和多领域的支持;许多重大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必须通过多部门的合作。"国九条"的颁布,使得政府各部门在推进资本市场发展问题上有了统一的行动纲领。这是今年证券监管部门能如此高密度出台改革政策的重要政治保障。

  自下而上地为机构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是今年政策的重要导向。这几年证券市场的最大变化莫过于机构投资者的快速扩张,并且在投资者队伍中占据主导地位。2004年,机构投资者内部结构得到了进一步深化。社保基金已经入市,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入市在即,QFII力量不断聚集,私募基金合法化正在讨论之中。按照目前的发展趋势,机构投资者在流通股比重中绝对超过散户的时机也为时不远了。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资金进入股市,意义非同一般。这些机构的资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赢多少姑且不论,但是输不得。这些机构资金入市了,就会倒逼证券监管部门必须为它们创造稳定的投资环境,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今年证券市场制度建设的重要目的是提高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的话语权。分类表决制度为机构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在制度上制约上市公司重大经营行为创造了条件。新股寻价制度提高了机构投资者的价格决定权。强制分红制度为机构投资者获得中长期股利分红提供了制度保障。中国证券市场成熟的标准不仅仅是投资主体机构化了,而且还要使机构投资者的价值化投资获得稳定回报。这是我国证券市场重要的努力方向。

  为证券市场的全面开放创造制度保障,是2004年政策导向的又一重要特点。2006年中国金融业全面开放,这一时间进程始终是以倒计时的方式在推动着证券市场的制度建设。这要求我们必须在两三年内为证券业的全面开放作好制度准备。今年,我们在发行领域推行了保荐人制度和新股寻价制度;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进一步完善了信息披露制度;在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中普遍实行新的金融会计制度;在监管领域实行分类监管制度等,这些都是在推动中国证券市场在制度上向国际惯例更靠拢一步。

  由内而外地化解证券经营机构的历史遗留问题的风险,为证券经营机构创造新的盈利空间,是今年政策又一大特点。随着股市泡沫不断被挤出,过去掩盖在泡沫中的券商历史遗留问题逐渐暴露了出来。历史遗留问题是券商的内伤,内伤不疗好,就打不了硬仗,出不了国门,更谈不上应对国际投资银行的挑战。今年管理层在对券商历史遗留问题的态度是既不姑息,又积极扶持。不姑息是在暴露问题上,必须要通过实行新的金融会计制度让券商的历史遗留问题暴露出来。尽管已经暴露的问题比人们想象的要严重,集中暴露也影响了证券业在社会公众中的公信度,但是暴露问题毕竟是解决问题的先决条件。与此同时,管理层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券商的政策,包括形成了股权融资、发债融资、股票质押融资和拆借融资等系列融资渠道,积极鼓励券商创新,实行分类监管,减轻券商税赋等政策。

  2005年,证券市场政策主基调依然是2004年政策的延续。高举"国九条"这面大旗,贯彻落实"国九条",是改革和政策的基本方向。中央直属国有企业的改制上市、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国有商业银行的改制,更加依赖与资本市场的发展,将更进一步提升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以分类表决制度来弥补股权分置的制度缺陷,最大限度地保护流通股利益;自下而上地尝试性实行国有股流通的试点,仍将是人们关注的焦点。积极引导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基金入市,同时为他们的投资创造稳定的制度环境,仍然是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在全面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尝试多层次多角度化解券商历史问题的风险,鼓励券商的兼并重组,是证券业发展的重要方向。2005年总体政策基调是十分积极的,对证券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将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制度建设大事记

  2月2日《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

  3月2日3家证券公司获准发债

  3月8日国资委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加强产权管理工作的意见》

  4月24日《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出台

  4月30日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六个专题工作小组组建

  4月27日中国结算发布《关于加强债券回购业务结算风险的通知》

  5月18日深圳中小企业板块获准开业

  6月1日《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实施

  6月29日银、证、保三监管机构签署备忘录,建立"监管联席会议机制"

  7月28日中国证监会、国资委原则同意"以股抵债"试点

  8月2日保险公司获准投资可转债

  8月16日《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8月13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推进证券业创新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从事相关创新活动公司评审暂行办法》

  9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出通知要求证券公司将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和客户结算备付金账户分开

  9月16日央行表示支持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9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票首次发行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

  10月13日首批创新试点证券公司诞生

  10月24日《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10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分别发布《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和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1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

  11月5日《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修改后出台

  12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12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选稿:方翔  来源:申银万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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