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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油巨亏给中央子企业监管提出挑战

  东方网12月12日消息:

    国资委:属于违规越权炒作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中航油是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中航油集团公司的控股公司,在新加坡注册成立。今年11月30日,中航油的一则公告将其投机亏损行为公之于众。公告称,今年10月以来,国际油价大幅飙升,而中航油卖出看跌的期权,因为判断失误,无力追加保证金而被迫平仓,导致巨额损失。目前公司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破产保护。

  作为监管部门,国资委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情况,称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中航油造成的损失在5.3亿至5.5亿美元之间,其开展的石油指数期货业务属违规越权炒作行为。该业务严重违反决策执行程序,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目前中航油集团正在全力处置。

  国资委新闻发言人杜渊泉今天表示,中航油发生的经营亏损,应当按照新加坡上市公司处理损失的商业化规则运作。目前,中航油正在寻求战略投资者,拟进行债务重组,国资委认为这是尽量减少各方损失、解决问题的较为有效的方案。中航油应积极配合新加坡有关方面的调查,依照当地的法律法规,做好有关事项的调查取证工作。

  这位新闻发言人同时表示,国资委正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待事件妥善解决后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向各中央企业通报情况,建立和完善境外企业监管和经营风险监控的机制。

  集中大多优质资产重要子企业该如何加强监管

  据中航油集团信息表明,中航油是经政府批准2003年开始做油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以后擅自扩大了业务范围,从事石油衍生品期权交易。相比较套期保值业务,衍生品期权交易风险极大,且不易控制。不论是中航油内部、中航油集团还是国资委,在企业监管和风险管理上都暴出巨大漏洞。

  根据中航油内部规定,损失20万美元以上的交易,要提交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评估;累计损失超过35万美元的交易,必须得到总裁同意才能继续;任何将导致50万美元以上损失的交易,将自动平仓。多达5亿多美元的损失,中航油才向集团报告,而且中航油总裁陈久霖同时也是中航油集团的副总经理,中航油经过批准的套期保值业务是中航油集团给其授权的,中航油集团事先没有发现问题,并建立相应的管控机制足以说明问题。

  对于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而言,重要子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至今没有出台。重要子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是《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重要配套法规。目前,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层级太多,管理链条太长,不利于企业决策,尽管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上任之初就要求企业一般控制在三级以内,但子企业、孙企业众多,给一级企业自身管理也带来难度。据了解,目前中央主要利润来自于子企业,而且主要的国有资产流失通常不是在母企业,而是在子企业、孙企业。尽管国务院国资委2003年就将《重要子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的制定列入计划,但目前仍无任何消息。

  日前国资委为了掌握和了解中央境外子企业资产状况、经营成果、资产质量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情况,促进加强对境外子企业财务监督,发出通知要求,中央境外子企业要做好财务决算填报,其中企业集团所属三级以下重要境外子企业,以及境内、外股权结构情况复杂的,如通过离岸公司持有股权的公司,要单独按规定填报,但法律界人士认为,在做好基础性工作同时,国资委应该尽快出台相关制度并落实责任。


选稿:蒋佳佳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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