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0月27日消息:10月22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原来草案规定的1500元调整为1600元。 如果个税起征点经最后审议通过提高到1600元,那么你会少缴多少税呢? 10月24日,乌鲁木齐市地税局的工作人员为记者算了一笔账。 应纳
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如:市民王先生工资收入2000元,个人起征点为800元时,他应纳税所得额=2000-800=12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200×10%-25=95元;如果起征点为1500元,他应纳税所得额=2000-1500=5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00×10%-25=25元;如果起征点为1600元,他应纳税所得额=2000-1600=4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00×5%-0=20元。从起征点800元提高到1600元,王先生将少缴纳75元。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对纳税人而言,税赋将减轻不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