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8月21日消息:前不久,地处淮海路的某著名购物中心一位正在热恋中的员工向记者透露了心中的苦恼,说该单位有一个“潜规则”,同事之间不得谈朋友,目前他正处于两难境地。因为一旦被领导发现,男女双方有一人必须辞职离开公司。记者随即进行的调查,证实了这位员工的投诉。据了解,该购物中心原先也曾有几对男女同事相恋结婚,在管理层的压力下,其中一方几乎都被迫离开了公司,没有离开公司的,他们的事业发展
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一项最新调查显示,令职场中人颇为感冒的职场“潜规则”在不少单位存在,受访者中超过7成承认,他们都曾在自己的单位碰到过类似的问题。
现象一:“加班文化”。原先就职于某美资企业的张先生在高薪“橄榄枝”的诱惑下,跳槽到一家日资企业。然而,没做到几个月,张先生就将辞呈交到了总经理桌上。原来,张先生原先所在的美资企业上下班时间比较正常,而从进日资企业的第一天开始,张先生却发现一个令他难以理解的“自动加班”现象:每天下班时间已过,不仅老板端坐办公室内,就连周围同事也都在“忘我工作”,直到七八点钟老板离开后,同事们才陆续走人。
现象二:生育禁令。28岁的林林应聘某合资制造型企业,就在双方达成意向签订劳动合同时,人事部经理又拿出了一纸协议,上写“3年之内不得生育”,当时林林正准备结婚,心想两三年里不生孩子应该没问题,便咬咬牙签下了协议。谁知,回家同父母一说,马上遭到家人的强烈反对,妈妈认为,林林马上就快30岁了,过了最佳生育年龄对大人孩子都不好,最好这两年就把孩子生了,由于家人的不同意,还没过试用期,林林就离开了这家公司。
现象三:品牌“强迫症”。某化妆品公司规定职工上班时一定要使用本品牌彩妆。Amy属于过敏性皮肤,用了几天该品牌的粉底、眼影之后脸上就发出了很多红疙瘩,她向主管提出能否停用一段时间,但主管拒绝了她的请求,表示“不化妆就走人”。无独有偶,在一家休闲品牌服装厂工作的小萍也曾遇到类似经历,喜欢某著名休闲服饰的小萍有一次花好几百块钱买了件该品牌服装,并乐滋滋地穿到了单位想在小姐妹当中炫耀一番,谁知却遭到老板的一顿臭骂:“为什么不穿自己生产的衣服,去穿别人的牌子?下次再发生这种事,小心扣奖金!”
记者调查
对职工造成实质性伤害
遵守《员工手册》并不难,因为《员工手册》上写得清清楚楚,只要不违反规定就行。然而,要真正了解、并能遵守《员工手册》之外的另一套“潜规则”却并非易事,相关调查显示:接近80%的人认为自己对单位里的潜规则不够了解,即使了解他们也无能为力。大多员工认为,“潜规则”的出现完全是老板或公司管理层的意思表示,对他们的劳动权益、甚至人身自由都不同程度地造成了侵害。
员工:权益受侵有苦难言
某制造业员工李小姐充满痛苦地告诉记者,由于公司规定5年内不能生育,她在怀孕后只能瞒着家里人偷偷去做人流,谁知这次人流使她的子宫受到伤害,从此再也无法生育,永远失去了做一个母亲的资格。
由于和同一单位女同事谈恋爱,正处在职位上升阶段的王先生被迫离开原单位,恋爱也因各种压力告吹。“这件事给我心理上造成很大压力,如今在新单位,除了工作上的事儿,我连话都不敢和女同事说,生怕又因此而发生什么意外,搞得自己丢了工作。”他颇为无奈地说:“职场‘潜规则’就像一根无形的指挥棒,时刻左右我们,却令我们无法反抗。如今职场竞争激烈,压力很大,找到一个比较好的岗位谈何容易,有时候,我们明知这些规则对自己不利,却为了每月几千元的薪水,只能身不由己往里跳,实在有苦难言啊。”
老板:出此“下策”迫不得已
尽管员工对所谓的“潜规则”颇有微词,在老板看来却言之凿凿,不少企业主管表示,很多时候制定“潜规则”也是情非得已。
某制造型企业人力资源主管说:“其实,我们规定员工几年内不能生育也是没有办法啊。我们公司的规模不大,员工所在的岗位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缺一不可,公司前几年就曾经发生某个员工生育却找不到人接替她的岗位,出现了岗位‘断层’的现象,甚至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作,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们才出此下策。”
也有个别公司的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关于夫妻不能在同一公司任职的规则,其实是企业担心夫妻双方在不同部门,私下交流时造成信息互通,对企业的决策、发展不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