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策划:四金明确说法对个税影响几何
东方网7月7日消息:昨日披露的“四金”免征个税通知,引起房地产市场不小的波澜。然而,公积金上限的确定能否给老百姓带来实惠,目前尚存悬疑。专家认为,通知虽然明确了12%这一住房公积金比例上限,但是能否提高缴存比例还需企业出力,
此次调整对税收影响有限。
规定住房公积金比例上限
“四金”免征个税通知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征缴比例的上限。通知称,“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按照这个标准,如果月收入为4000元,不考虑其他扣除项目,职工可以扣除的公积金为480元,再减去起征点16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为1920元,按照现行的个税标准将缴个税167元。
有关专家表示,该通知一方面提高了住房公积金比例上限,另一方面也明确了企业能够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峰值”。
“现在,有很多企业通过为职工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方式避税”,业内人士称,目前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不加以控制,企业可以通过多给职工缴纳公积金、少发工资的方式,在不减少职工实际收入水平的条件下,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业内专家称,如果这个政策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一定程度可能会导致一部分地区将公积金缴存比例上调至税收底线。
提高缴存比例企业需“出力”
有专家认为,这意味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将由目前的单位和个人各8%提高到12%。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并不认同这种说法,他说:“这只是确定了住房公积金的免税范围,具体的缴存标准还是由各企业决定。”
目前,公积金缴存比例是有指定范围的。建设部在2005年发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设区城市应当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筹兼顾各方面承受能力,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程序,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
各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又对缴存比例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北京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单位和个人各8%,有条件的企业为各10%。上海2006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
在各地的标准上,各企业可以自行确定缴存比例。“有些企业是各10%,也有一些中央企业是各20%。”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处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
业内专家称,此次住房公积金免个税范围的确定,并不意味着缴存比例的硬性调整。
事实上,此次关于公积金免个税的通知已是老调重弹,相关政策早在1997年便已出台。业内人士称,老政策之所以成为新热点,最重要的原因是,在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果上调,无疑将在贷款方面增强购房者的购房能力。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市场总监金育松认为,从购房者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这一组合方式购房来说,将增加前者的比例,从而减少商贷的利息负担。
对税收影响有限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张学诞表示,此次明确“四金”免税,对个人所得税影响有限。
此次规定的仅仅是公积金缴存的上限,具体执行还需要各个企业拿出“真金白银”,业内专家表示,虽然存在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为职工交“双份”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但是,大多数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尚未达到各8%的标准。
我国目前的税收结构也决定了“四金”扣除并不会对税收产生太大影响。“目前,我国的税制结构中,还是以流转税为主”,张学诞说,所得税所占比率并不很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