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要求违规短信声讯广告立即停播
2005年1月30日6:56
东方网1月30日消息:据北京日报报道,国家广电总局日前发出《进一步加强对短信和声讯服务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通知》
指出,近期,据观众反映并经总局核查发现,部分电视台播放的“姓名解析”、“新年运势”、“同生缘”、“语音聊天”等短信和声讯服务广告,违反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通知》要求,各播出机构要认真清理并立即停播含有不良内容及提供不良服务的各类短信和声讯服务广告。据“广播电视广告应当尊重科学,不得含有宣扬迷信、伪科学的内容”、“各播出机构一律不得播出涉嫌黄色声讯广告和游动字幕广告”的规定,各播出机构要对在本单位播放的广告进行全面清理。凡属解析姓名、生日、新年运气等短信服务以及交友、聊天等声讯类广告,一律不得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对所有短信和声讯类广告,应加强其广告画面、文字审查。如发现其服务内容不符合法律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得播放其广告。
选稿:蒋佳佳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赵文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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